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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ESG报告外,企业社会责任报告(CSR报告)、可持续发展报告、企业公民报告等也是上市公司披露ESG信息的主要形式。相比而言,ESG是在国际上已达成广泛共识,历经多家国际组织持续运营、管理、深化,具备系统性、全面性和定量可比等特征,因此相对更权威、完整,具有更好的通用性、实践性和可比性的指数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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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SG报告

除ESG报告外,企业社会责任报告(CSR报告)、可持续发展报告、企业公民报告等也是上市公司披露ESG信息的主要形式。相比而言,ESG是在国际上已达成广泛共识,历经多家国际组织持续运营、管理、深化,具备系统性、全面性和定量可比等特征,因此相对更权威、完整,具有更好的通用性、实践性和可比性的指数体系。

ESG在欧美

ESG投资起源于欧美,美国首只ESG基金成立于1971年,首个ESG指数成立于1990年。2006年,联合国成立责任投资原则组织(UNPRI),在建立初期,超80%的签署机构来自欧美,ESG投资彼时在欧美已得到广泛认同。根据美国可持续投资论坛组织2016年的报告,美国责任投资规模超过8.72万亿美元,其中8.1万亿元是ESG投资。欧洲可持续投资论坛2016年的报告显示,欧洲责任投资规模接近23万亿欧元,其中2.6万亿欧元是ESG投资。目前,全球有超过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交易机构已经提出了ESG信息披露的要求,以鼓励型披露为主,部分交易所强制披露ESG信息。

ESG在中国
上交所

早在2008年5月,上交所就发布了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指引》的通知,倡导上市公司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,在追求自身经济效益、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,重视公司对利益相关者、社会、环境保护、资源利用等方面的非商业贡献,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,并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。


深交所

2020年9月4日,深交所发布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(2020年修订)》(下文简称《考核办法》),并于发布之日起实施。新修订《考核办法》加上了第十六条“履行社会责任的披露情况”,首次提及了ESG披露,并将其加入考核。根据《考核办法》所示,深交所对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披露情况考核重点关注三方面:“是否主动披露社会责任报告,报告是否充实、完整;是否主动披露环境、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(ESG)履行情况,报告内容是否充实、完整;是否主动披露公司积极参与符合国家重大战略方针等事项的信息。”


港交所

2019年12月18日,香港联交所正式刊发《环境、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谘询总结》及发行人披露环境、社会及管治常规情况的审阅报告,公布了新版的《环境、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》(简称新版ESG指引)以及相应的《主板上市规则》和《GEM上市规则》。新版ESG指引及相关上市规则于2020年7月1日生效,这意味着香港上市公司须遵照新版ESG指引披露2021财政年度的ESG报告。新版ESG指引在ESG管治、风险管理、报告边界、环境及社会范畴均新增了多项强制性披露要求,有望进一步推动香港上市公司ESG报告的合规披露标准向财报看齐。将环境、社会主要范畴下的11个层面的一般披露责任以及环境范畴下的所有关键绩效指标提升至“不遵守就解释”。



ESG评级和标准体系正在迅速扩展和分散化,世界可持续发展商业理事会(WBCSD)报告说,目前全世界有超过600个评级和标准要求,有2000多个以上单个ESG报告指标。
我们的建议是:投资方或利益相关者的关注点和方法存在很大差异,其中一些关注管理和策略,另一些关注绩效和指标。企业并不需要参与每一个标准和评级,而应优先考虑对双方最有用的标准和评级,例如:
1.过程方法论的透明度,让我们和我们的利益相关者能够理解和领会结果;
2.主要依靠公共信息,确保在相同、平等的基础上对我们进行评估;
3.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工作量,使我们能够将精力集中在参与度和绩效改进上;
4.实现更大的可比性,通常与我们的行业同行比对完成;

5.提供足够的反馈循环路径,使我们能够持续改善,并就未来发展提供意见.


如何参考ESG报告编制的规则和标准
对国内的上市公司而言,我们建议按照以下层次来选择ESG报告编制的规则和标准:
一是优先参考上市地监管机构发布的相关指引,比如上交所发布的《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》《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》,深交所发布的《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》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。
二是参考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发布的《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》(GRISTANDARD/G4/G3)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《中国企业CSR报告指南(CASS-CSR4.0)(CASS-CSR3.0)(CASS-CSR2.0)》。三是适用与公司所属行业或企业性质相对应的编制标准。例如中央企业、国有企业及其控制的上市公司会选择适用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《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》和《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》。银行和非银金融类上市公司会选择适用中国银监会发布的《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意见》和《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》、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《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》。

四是还有部分大市值公司选择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《ISO26000:社会责任指南(2010)》作为编制依据。


如需进一步了解,请联系:陆小姐 138 1676 042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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